义法


拼音yì fǎ
注音一ˋ ㄈㄚˇ

繁体義法

词语解释

义法[ yì fǎ ]

⒈  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。

⒉  义理法则。

⒊  桐城派古文家亦以称着文应遵循的准则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旧指合乎某种道义标准的法律。

《荀子·王霸》:“所以为布陈於国家刑法者,则举义法也。”
汉 刘向 《新序·杂事三》:“若先王( 燕昭王 )之报怨雪丑,夷万乘之 齐,收八百年之积,及其弃羣臣之日,餘令詔后嗣之义法。执政任事,循法令,顺庶孽,施及萌隶,皆可以教后世。”

⒉  义理法则。

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序》:“﹝ 孔子 ﹞论史记旧闻,兴于 鲁 而次《春秋》,上记 隐,下至 哀 之获麟,约其辞文,去其烦重,以制义法,王道备,人事浹。”

⒊  桐城 派古文家亦以称著文应遵循的准则。

清 方苞 《书<货殖传>后》:“《春秋》制义法,自 太史公 发之,而后之深于文者亦具焉。”
刘师培 《论近世文学之变迁》:“其墨守 桐城 文派者,亦囿於义法,未能神明变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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