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iàng

匠户


拼音jiàng hù
注音ㄐ一ㄤˋ ㄏㄨˋ

繁体匠戶

词语解释

匠户[ jiàng hù ]

⒈  世业的工匠。

⒉  元代统治者为便于强制征调各类工匠服徭役,将工匠编入专门户籍,称为“匠户”。子孙世代承袭,不得脱籍改业。至明改为轮班轮作,除分班定期服役外,其余时间可以自制成品出售,成为半自由的手工业者。清顺治二年(1645)废除匠籍,匠人才获自由身份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世业的工匠。

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:“陪陵而葬者,将作给匠户,卫士营冢。”

⒉  元 代统治者为便于强制征调各类工匠服徭役,将工匠编入专门户籍,称为“匠户”。子孙世代承袭,不得脱籍改业。至 明 改为轮班轮作,除分班定期服役外,其余时间可以自制成品出售,成为半自由的手工业者。 清 顺治 二年(1645)废除匠籍,匠人才获自由身份。参阅《明会典·工匠二》。

《清会典·户部五·尚书侍郎职掌》:“凡户之别,有民户,有军户,有匠户。”
原注:“原编丁册,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。”
吴晗 《朱元璋传》第六章二:“匠户是 元 明 两代的一种特殊制度, 元朝 把有技艺的工匠俘获,征调编为匠户。”

国语辞典

匠户[ jiàng hù ]

⒈  从事工匠的门户。

《新唐书·卷四七·百官志二》:「陪陵而葬者,将作给匠户,卫士营冢。」

⒉  匠役的户籍。元代统治者徵调各类工匠服徭役,编入户籍,称为「匠户」。世代承袭,不得改业。至明代改为轮班作业,除定期服役之外,余时可自制产品,成为半自由的手工业者。至清朝废除匠籍,恢复自由身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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